非公务员职位
已结束申请
辦公室文員
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
预定申请日期: 2018-08-20 18:00
月薪$14,325
入职条件
申請人必須–
(a) 在香港中學會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獲五科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參見註解(1)](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參見註解(2)]);
(b) 有全職文書、行政、管理津貼計劃或客戶服務的工作經驗;有在政府部門/公營機構的相關工作經驗者佔優;
(c) 中英文俱佳。能操流利普通話或其他語言者佔優[參見註解(3)];
(d) 具備良好電腦應用知識;以及
(e) 邏輯思維、客戶服務及溝通技巧俱佳。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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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新高中科目第2等級的成績。
(2) 2007年之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
(3)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G.F.340(3/2013修訂版)]的「專業資格」部分填寫其熟練的語言。
證明文件:申請人必須提供證明文件以證明他們獲得上述的學歷和工作經驗;倘若申請人未能提供此等證明文件,申請將不獲受理。
职责
(a) 處理關愛共享計劃(計劃)的申請和協助計劃管理;
(b) 就辦公室行政、辦公室設備和系統測試提供文書支援;
(c) 處理有關計劃的查詢及投訴;
(d) 協助擬備日常書信/文件往來;以及
(e) 處理由上級指派的其他工作。
註:受聘人須視乎部門的運作需要而不定時工作及於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上班。受聘人士偶然亦可能需要參與計劃戶外推廣活動。因應運作需要,他們可能被分派到部門其他部別工作。
聘用条款
受聘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為一年,合約最早將於2019年1月開始。
薪酬及福利
每月14,325元
(a) 受聘人可享有10天年假及其他《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規定而又適用的休息日、公眾假期、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以及
(b) 受聘人如工作表現及行為均持續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香港法例第485章)的規定須向強制性公積金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
备注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查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書,以及學歷/專業資格證明書、有關證書、正式修業成績表/成績單及工作證明文件(如工作證明書、僱主信等)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查詢地址。請於信封面上註明申請的職位。如郵寄申請,請貼上足夠郵票。如郵費不足,申請文件將不能寄達查詢地址。逾期或資料有缺漏/並未附上有關證明文件或透過傳真/電郵遞交的申請,將不獲考慮。是次招聘並不接受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十二個星期內仍未收到面試通知,可視作落選論。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不會就落選的申請通知個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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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编号: 40505
地址: 九龍觀塘海濱道181號9樓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
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
經辦人:助理經理(關愛共享計劃)1
电话: 38971952
预定申请日期 2018-08-20 18:00
发布日期: 2018-08-13
申请摘要
辦公室文員 (职位编号: 40505)
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
每月14,325元
电话: 38971952
预定申请日期: 2018-08-20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