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客戶服務主任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5-29 23:59
月薪$14,000
 

入職條件

(a)(i)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ii)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三等級或以上(在2007年之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成績達D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以及 (iii)最少兩年客戶服務及/或處理投訴經驗; 或 (b)(i)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及格,或同等學歷; (ii)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三等級或以上(在2007年之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成績達D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另加一科及格;以及 (iii)最少四年客戶服務及/或處理投訴經驗。
備註:
申請人須: (a)態度積極、具信心處理複雜的投訴個案; (b)能在壓力下工作; (c)操流利英語和粵語,通曉普通話; (d)良好的電腦軟件(例如Word、Excel和電郵)應用知識; (e)英文和中文文書處理速度分別達每分鐘30字和20字者較佳;以及 (f)對本地電訊服務有認識者更佳。 初步入選的應徵者須參加中英文筆試和打字測試。
 

職責

(a)處理消費者對電訊營辦商的投訴、以口頭和書面形式解答公眾查詢,並須與內部職員協調和擬備回覆; (b)執行一般辦公室工作;以及 (c)負責接待處工作。

聘用條款

受聘者將按為期兩年的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續約與否視乎受聘者的工作表現和屆時本局的服務需要而定。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4,000元至17,000元,視乎學歷及工作經驗而定
受聘者如圓滿地完成合約,將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者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者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0%。在適當情況下,受聘者可獲得不低於《僱傭條例》規定的休息日、法定假期、年假、分娩假期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1/2011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除申請表外,申請人須另頁臚列過往的僱傭記錄,詳細介紹其相關經驗及技能。申請人如遲交申請書、未能在G.F.340提供申請本職位所需的資料,申請將不獲受理。申請人須於截止日期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送交下列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如有查詢,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

查詢

職位編號: 31917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9樓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人事組
電話: 29616364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5-29 23:59
刊登日期: 2012-05-23

申請摘要

客戶服務主任 (職位編號: 31917)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月薪港幣14,000元至17,000元,視乎學歷及工作經驗而定
電話: 29616364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5-29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