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節目統籌主任

民政事務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7-22 23:59
月薪$28,030
 

入職條件

本職位男女均可申請,申請人必須- (a)持有香港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b)具有五年籌備大規模全港性或國際性的節目及公關活動的認可工作經驗; (c)具有良好溝通及組織技巧; (d)能講及書寫良好中文及英文;及 (e)具備良好電腦知識包括精通MSWORD及EXCEL的操作。
備註:
如有需要,可能要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工作,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職責

(a)協助策劃大型活動計劃; (b)統籌全港/跨區活動; (c)執行活動,包括統籌各政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的活動; (d)協助編製及監察活動的財政預算; (e)協助跟進嘉賓邀請事宜; (f)協助宣傳活動包括安排設計及印刷活動的海報、邀請卡、回條、嘉賓須知及泊車證;及 (g)按上司指示執行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成功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聘用條款聘用,合約期由2012年7月至9月。

薪酬及福利

月薪28,030元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一直维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在合約結束時,可獲得約滿酬金。約滿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會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本局會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視乎情況給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詳情將在獲聘時再行確定。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6/2012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填妥後,須連同學歷及工作證明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2樓民政事務局人力資源管理小組。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節目統籌主任」職位”。資料如有缺漏或並未附上有關證明文件,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每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32168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西翼十三樓民政事務局康樂及體育科
電話: 35097059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7-22 23:59
刊登日期: 2012-07-16

申請摘要

節目統籌主任 (職位編號: 32168)
民政事務局
月薪28,030元
電話: 35097059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7-22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