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高級廣播事務主任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1-22 23:59
月薪$49,355
 

入職條件

(A) 持有本港大學的一級或二級榮譽學位或同等學歷,主修科目須為法津、會計學、金融學、經濟學、工商管理學、媒體或傳播學; (B) 在取得學位後,有至少七年的相關經驗,其中三年須從事屬傳媒、通訊或廣播範疇的職業(雖然並非必須,但具備進行研究的經驗更佳);及 (C) 擅長分析,以及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包括中、英文兩方面)。
備註:
 

職責

(A) 管理專業範圍的項目計劃,例如就香港廣播業的規管進行業務或經濟分析; (B) 監察廣播市場和相關市場的運作情況,並檢討規管條文以及在適當顧及對服務供應者和使用者的影響下,研究廣播事務問題; (C) 就廣播服務規管制度的發展實施各項措施,包括草擬業界諮詢文件、業務守則和指引; (D) 按照《廣播條例》、《廣播(雜項條文)條例》、《電訊條例》和《通訊事務管理局條例》的綱領,領帶組員評審牌照申請、執行牌照條件,並處理針對持牌人及其廣播服務(包括電視及電台播放的素材)的投訴; (E) 監察持牌人在遵守相關法例及牌照條件方面的表現,並確保他們遵守這些規定。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兩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49,355元
(A)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良好,可於合約圓滿結束後,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為受聘人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總數可達該段合約期間所得底薪總額的15%;以及 (B)政府會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當情況下向受聘人提供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及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Rev.6/2012)]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的網頁下載(http://www.csb.gov.hk)。申請表格連同詳細的履歷表(履歷表必須填報相關工作經驗的就業記錄),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即2012年11月22日)或之前,郵寄至查詢地址。請在信封及G.F.340表格上註明“申請高級廣播事務主任”。未填妥或沒有夾附履歷表的申請,一概不予考慮。如申請人在截止申請日期後6至8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其申請則可視作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2522
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9樓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經辦人:人事部)。
電話: 25945875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1-22 23:59
刊登日期: 2012-11-09

申請摘要

高級廣播事務主任 (職位編號: 32522)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月薪港幣49,355元
電話: 25945875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1-22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