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房屋事務研究主任

運輸及房屋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1-30 23:59
月薪$40,0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地或海外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以社會科學或房屋研究/房屋經濟研究尤佳,或具同等學歷; (b) 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最少五年全職工作經驗; (c) 擁有經核實的政策研究成果及與工作性質相關的研究工作網絡; (d) 對公共政策研究,特別是房屋和地產或有關範疇具濃厚興趣; (e) 中文及英文講寫能力俱佳; (f) 具備良好的溝通、組織及表達技巧;以及 (g) 成熟、積極進取,以及能夠長時間或不定時工作。
備註:
 

職責

(a) 就房屋事務,特別是與私人房屋和地產業有關的事宜,進行研究和分析; (b) 草擬資料摘要、專題分析、文稿、演辭及報告; (c) 協助舉辦有持份者參與的研討小組及講座; (d) 協助進行社區參與活動;以及 (e) 執行運輸及房屋局規定的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兩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40,000元至55,000元(視乎相關工作經驗而定)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理想,則在合約期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約滿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會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者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產假或侍產假及疾病津貼等福利(如適用),詳情將在獲聘時再行確定。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連同申請表一併郵寄至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填妥一份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6/2012修訂版)]。申請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內註明所申請的職位,填妥後的申請表格須連同一份詳盡的履歷和相關文件副本(下文所指定的文件),在2012年11月30日或之前送抵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號房屋委員會總部2座3樓房屋署委任分組。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房屋事務研究主任職位」。申請人需提交─ (a) 詳盡履歷,包括: (i) 學士學位的詳情(例如主修科目及榮譽等級);以及 (ii) 就業記錄連同詳細的職責說明; (b) 有關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以及 (c) 工作證明副本。 資料不齊全或不清楚的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個星期內接獲通知,但這段期間的長短或會有變而事前不會通知申請人。倘若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2549
地址: 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號房屋委員會總部2座3樓房屋署委任分組。
電話: 27617546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1-30 23:59
刊登日期: 2012-11-16

申請摘要

房屋事務研究主任 (職位編號: 32549)
運輸及房屋局
月薪40,000元至55,000元(視乎相關工作經驗而定)
電話: 27617546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1-30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