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外勤員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1-18 23:59
時薪$574
 

入職條件

(A)中五程度,懂簡單英語; (B)持有效駕駛執照(香港駕駛執照車輛類別代號1及2)至少五年; (C)過去兩年內至少有一年工作駕駛經驗者(尤其是接載乘客的經驗)將獲優先考慮。
備註:
(A)外勤員一般需要每周工作45小時和可能需要輪班工作; (B)請把符合上述(A)及(B)項要求的證明文件夾附於申請表; (C)初步入選的應徵者須參加一個簡單的技能測試; (D)初步入選的應徵者可能須提供由香港警務處發出根據《道路交通修例》(第374章)第75(5)條的過往定罪事項證明書副本;以及 (E)初步入選的應徵者會被安排在2013年2月上旬進行駕駛越 野車〈四驅車〉的政府車輛測試。初步入選的應徵者必須考 獲有關的政府車輛駕駛執照。
 

職責

(A)駕駛車輛,以接載乘客及運送文件; (B)清潔和維修車輛;以及 (C)按指示處理簡單的辦公室文書職務及辦公室工作。

聘用條款

受聘者將按為期一年的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首三個月為試用期。續約與否視乎受聘者的工作表現和屆時本局的服務需要而定。

薪酬及福利

日薪港幣574元(五天工作,每日九小時工作)
受聘者如圓滿地完成合約,將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者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0%。在適當情況下,受聘者可獲得不低於《僱傭條例》規定的休息日、法定假期、年假、分娩假期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6/2012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除申請表外,申請人須另頁臚列過往的僱傭記錄,詳細介紹其相關經驗及技能。若沒有另頁提供僱傭記錄,申請人可能不獲面試機會。申請人須於截止日期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送交下列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政府車輛駕駛測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或政府車輛駕駛測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如有查詢,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

查詢

職位編號: 32712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9樓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人事組。
電話: 29616364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1-18 23:59
刊登日期: 2013-01-09

申請摘要

外勤員 (職位編號: 32712)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日薪港幣574元(五天工作,每日九小時工作)
電話: 29616364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1-18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