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已截止申請
合約項目統籌主任
運輸及房屋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1-31 23:59
月薪$51,600
入職條件
(a)具備香港工程師學會(土木界別)於1975年12月5日後選取的正式會員資格(如具備土木工程以外的經驗、專業知識及其他資格,例如香港建築師學會正式會員資格或香港工程師學會其他相關界別正式會員資格,也會獲得考慮)或同等資格(註1);
(b)在獲得(a)項的資格後,至少有三年相關工作經驗,並擁有環境影響評估研究、土木工程及/或其他工程/發展項目的經驗,以及具備與機場/飛行區及相關設施的設計、建造及/或運作有關的經驗及專業知識(註2);以及
(c)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註3)。
備註:
按此展開...
(1)申請人如只持有非本地專業資格,應提交所需證明文件,證明該等資格等同本地有關專業資格,例如提供證據,證明申請人的資格在截止申請日期之前,已獲香港工程師學會接納為正式會員(土木/土力界別)。
(2)申請人須在申請表夾附文件交代所具經驗詳情。
(3)過往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視為等同2007年及之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職責
(a)協助與相關部門協調,並協助推行一項大型基建項目;
(b)協助管理顧問以監察並核實設計顧問進行的設計工作,管理顧問以便對一直進行的環境影響評估研究予以獨立檢討,以及/或監察相關的公眾諮詢/參與工作;
(c)監督設計工作及/或環境影響評估的進度和發展,以及協助識別和解決任何相關的重要事宜,使設計工作/環境影響評估能夠適時完成;
(d)就有關項目配合及紓減環境影響措施的事宜,與設計/環境影響評估顧問緊密聯繫;
(e)協助處理所有策劃和項目監控事宜,以及一切相關工程和顧問研究;以及
(f)評估和檢討建築安全事宜、可持續方法的應用,以及其他建築事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兩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51,600元
受聘人如在合約期間工作表現理想、行為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會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可享有不低於《僱傭條例》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6/2012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完整履歷表和學歷及經驗證明文件副本,須於下述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會視作申請日期),郵寄或送交下述招聘部門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項目統籌主任職位”。
資料不齊全或不清楚的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4個星期內接到通知,惟此期間長短或會有變且無須事先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可作已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2713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20樓運輸及房屋局(運輸科)人事組。
電話: 35097205/35097207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1-31 23:59
刊登日期: 2013-01-18
申請摘要
合約項目統籌主任 (職位編號: 32713)
運輸及房屋局
月薪51,600元
電話: 35097205/35097207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1-31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