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已截止申請
傭工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3-08 18:00
月薪$12,5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具備在家庭、酒店或會所打理家務、預備宴會或招待賓客的工作經驗;
(b)懂烹飪;
(c)能操流利粵語及簡單英語(懂普通話更佳);
(d)能閱讀和書寫簡單中文;並
(e)能閱讀簡單英文。
備註:
按此展開...
職責
負責在官邸執行各樣家務工作,包括:清潔、打掃、洗燙、烹調食物及其他雜務、宴會準備和招待賓客等。[註:傭工須(i)根據值勤表不定時工作,每周工作六天,並須在法定假日/公眾假期(包括星期日)工作(如被安排);(ii)不定時輪班工作及逾時工作,包括在晚上、周末及法定假日/公眾假期(包括星期日);以及(iii)穿著制服。所有超時工作只以補假作償。
聘用條款
受聘人將按為期一年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
薪酬及福利
月薪12,500元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將可獲發約滿酬金。約滿酬金連同政府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供款的金額相等於底薪總額10%。受聘人亦可享有《僱傭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分娩假期和病假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6/2012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書,於截止日期或以前送達查詢地址。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傭工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網頁(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日期後六至八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只有獲選面試者才會得到通知。
查詢
職位編號: 32895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25樓2561室行政署內務組人事部。
電話: 28102805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3-08 18:00
刊登日期: 2013-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