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位

臨床心理學家

入境事務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4-19 23:59
月薪$41,495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持有本港大學的臨床心理學碩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請參閱附註(a)];(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一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請參閱註(iii)至(v)];及(C)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備註:
(i)視乎當時的情況,符合入職條件並具有額外相關工作經驗的申請人倘獲取錄,或可得到額外的增薪點。相關工作經驗指申請人在取得學歷資格後在政府部門、公帑資助的機構、教育機構或非政府機構從事臨床心理工作的經驗。 (ii)於2013年內修畢臨床心理學碩士學位課程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考獲所需學歷方會獲考慮聘用。 (iii)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及「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iv)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和「D」級的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 (v)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和「D」級的成績(或同等成績),則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視為已符合臨床心理學家職位的英語能力要求。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開始接受申請的首天(即2013年3月29日)仍然有效。 《基本法》知識評核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
 

職責

(a)為入境事務處在職人員提供心理服務;(b) 在嚴重/心理創傷事故後為入境事務處職員提供創傷後輔導;(c)發展及推行心理教育及相關的健康宣傳活動;(d)舉辦壓力管理及相關的訓練課程/講座,以及進行與工作相關的研究;(e)協助管理層策劃及推行有關職員心理及精神健康的活動;及(f)督導及管理入境處聆心服務中心。 (註:可能須不定時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港幣41,495元)至總薪級表第44點(每月港幣84,290元)[請參閱註(i)]。

附註

(a)持有本港以外學府及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地址。至於本地學歷,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附上證明文件副本。 (b)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c)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i)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j)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在填妥申請書後,須連同詳細工作履歷表及有關學歷資格的成績單副本(本地學歷證明文件副本除外),放入封面註明「機密-申請臨床心理學家職位」的信封於2013年4月19日或之前送交至下列地址。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其所需文件送交下列地址。所有未填妥、遲交、未簽署或沒有夾附所需文件的申請概不受理。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3007
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22樓人事分科。如有查詢,請致電28293973與方先生聯絡。
電話: 28293973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4-19 23:59
刊登日期: 2013-03-29

申請摘要

臨床心理學家 (職位編號: 33007)
入境事務處
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港幣41,495元)至總薪級表第44點(每月港幣84,290元)[請參閱註(i)]。
電話: 28293973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4-19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