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暑期實習人員(研究助理)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5-22 18:00
月薪$8,5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是專上院校的全日制學士課程學生;及 (c)主修經濟學,並於2013年暑期後就讀最後一年學士課程。
備註:
 

職責

(a)協助整理與經濟分析及研究項目有關的基本數據及資料; (b)為一些特別經濟議題或計劃提供研究及分析的支援工作;及 (c)協助處理抽樣調查及諮詢工作。

聘用條款

暑期實習人員將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獲聘參與本處的暑期實習計劃。暑期實習人員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除另有指明外,暑期實習人員可根據《僱傭條例》(第57章)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及病假日。《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亦適用於暑期實習人員。

薪酬及福利

每月8,500元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申請手續

(a)在本港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 (b)在海外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下載指定申請書,填妥申請書後連同現正修讀課程的修業成績表副本、與課程相關的證書副本及一封由就讀院校發出的推薦信,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以郵遞方式寄往下述地址(以郵戳為準)或傳真至(852)28654209。如以郵遞方式遞交申請,信封面請註明「申請暑期實習人員(研究助理)」。以電郵遞交申請、不是以指定申請書遞交申請或未備齊所需文件的申請將不會受理。 (c)於截止申請日期後遞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d)獲篩選的申請人將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星期內獲邀參與面試,如果屆時沒有接獲面試邀請,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3125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25樓2576室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經濟分析及方便營商處行政組
電話: 28103665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5-22 18:00
刊登日期: 2013-05-08

申請摘要

暑期實習人員(研究助理) (職位編號: 33125)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每月8,500元
電話: 28103665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5-22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