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已截止申請
暑期實習生(硏究及統籌工作)
勞工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6-03 23:59
月薪$8,5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1)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現正於本地或海外專上院校修讀有關社會科學的學位課程;
(3)在香港中學教育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取得第3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學歷;
(4)精於使用互聯網進行案頭研究;
(5)具備良好電腦應用知識,包括MSWord、Excel、PowerPoint、中文輸入法和網頁設計;以及
(6)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備註:
按此展開...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職責
(1)進行與勞工事務有關的研究並整理及分析有關資料;
(2)為籌辦活動提供後勤支援服務並準備有關報告;以及
(3)協助處理一般市民查詢。
聘用條款
暑期實習生是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聘用期為大約4個月,由2013年6月上旬至9月下旬。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
薪酬及福利
每月8,500元
受聘人在符合《僱傭條例》規定的適當情況下,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病假日。《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適用於暑期實習生。
附註
(a)申請人需要參加於2013年6月上旬舉行的面試。
(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e)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g)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h)申請人如到2013年6月中旬仍未收到面試通知,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申請手續
(a)就讀於香港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
(b)在海外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應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下載申請表格(http://www.csb.gov.hk/english/admin/appoint/782.html)。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證書及修業成績表副本,在2013年6月3日(以郵戳為準)或之前,經申請人所屬院校,或申請人以郵遞方式寄往下述地址;如由申請人郵寄,則須附上所屬院校簽發的推薦書正本。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暑期實習生」。
(c)以電郵或傳真遞交的申請書,將不獲接納。
查詢
職位編號: 33247
地址: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東翼地下
電話: 28523636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6-03 23:59
刊登日期: 2013-05-27
申請摘要
暑期實習生(硏究及統籌工作) (職位編號: 33247)
勞工處
每月8,500元
電話: 28523636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6-03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