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渠務工程(投訴)協調員

渠務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0-04 23:59
月薪$17,410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 (i) 持有香港理工大學/理工學院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工業學院/科技學院頒發的土木工程證書,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完成土木工程技術員學徒訓練課程; (b)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的成績達第2等級或以上,或具同等學歷 (註: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和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舉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
備註:
(1) 獲選者如在獲取上述學歷/完成上述學徒訓練後有相關工作經驗未滿一年的人士,薪酬是每月港幣17,410元。 (2) 獲選者如在獲取上述學歷/完成上述學徒訓練後有相關工作經驗滿一年的人士,薪酬是每月港幣18,460元。 (3) 獲選者如在獲取上述學歷/完成上述學徒訓練後有相關工作經驗滿兩年的人士,薪酬是每月港幣19,600元。 (4) 獲選者如在獲取上述學歷/完成上述學徒訓練後有相關作經驗滿三年或以上的人士,薪酬是每月港幣20,825元。
 

職責

(a) 監督例行檢查、閉路電視勘測,以及修復和更換工程; (b) 監督和監察承辦商的工程進度和質量; (c) 輪流在夜間監督承辦商夜間工作隊的工作; (d) 輪流在日間和夜間調查和處理投訴; (e) 擬備費用預算,核對工程訂單的計量; (f) 審核污水渠接駁點;以及 (g) 執行其他指派的緊急職務。 (註:渠務工程(投訴)協調員或需不定時、輪班、在偏遠地點工作及/或執行隨時候召、上班候命和緊急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7,410至20,825元[註(1-4)]
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及行為持續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約滿酬金,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可在符合《僱傭條例》規定的適當情況下,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年假、產假/侍產假、疾病津貼。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通過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入職資歷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正式修業成績表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在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正式修業成績表/學歷證書副本,以及列明工作經驗的履歷,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指定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渠務工程(投訴)協調員職位」。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遞交、沒有使用指定表格、或並未妥為簽署,概不受理。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遞交申請書。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一般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3632
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43樓4319室渠務署
電話: 25947050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0-04 23:59
刊登日期: 2013-09-20

申請摘要

渠務工程(投訴)協調員 (職位編號: 33632)
渠務署
月薪港幣17,410至20,825元[註(1-4)]
電話: 25947050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0-04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