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位

二級法定語文主任

公務員事務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1-22 23:59
月薪$23,285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註(1)及(2)];以及 (b)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3)]。 (註:申請人必須在法定語文主任筆試中取得及格成績[詳情見下段]。) 法定語文主任筆試:合資格的申請人將獲邀參加暫定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在香港舉行的法定語文主任筆試。這項筆試的範圍包括中英文應用寫作和中英翻譯,目的是評估申請人是否具備法定語文主任所需的語文能力。本局會在筆試及格的申請人當中,按筆試成績挑選申請人參加傳譯考試及面試。未獲挑選參加傳譯考試及面試的申請人,會在筆試結束後八至十星期接獲書面通知。由於審核所有申請需時,申請人即使獲邀參加法定語文主任筆試,也不表示已符合入職條件。
備註:
(1)持有本港以外學府或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的人士也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等同職位所要求的入職學歷資格。有關申請人須把學位證書及修業成績單副本郵寄或傳真到下述地址。 (2)現正修讀大學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也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必須在二零一三/一四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獲聘任。 (3)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或以後考獲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及「一級」成績永久有效。申請人如已在過往的綜合招聘考試中取得所需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有效成績,即已符合第(b)項的入職條件。現時沒有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的人士,如已報考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七日在北京及其他六個海外城市(即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也可申請;然而,有關申請只會在申請人在上述考試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後方獲處理。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CertificateofEducation(AdvancedLevel)English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八日至二十二日)任何一日仍然有效。
 

職責

二級法定語文主任會調派到各政策局或部門,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提供中英文互譯服務; (b)在會議及會談中擔任英語、廣東話及/或普通話傳譯; (c)出席會議並以中文及/或英文撰寫會議記錄; (d)提供各項與語文相關的支援服務,例如草擬和審核中英文文件,並就中英文的應用提供意見;以及 (e)協助辦公室的管理。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條款受聘。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14點(每月23,285元)至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43,120元)

附註

(a)申請人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有關每月薪酬及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等資料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本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作進一步篩選。在這情況下,只有入選的申請人才會獲邀參加傳譯考試及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合適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包括在法定語文主任筆試取得及格成績),便毋須再經篩選,會獲邀參加傳譯考試及面試。 (i)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受聘的主要因素。 (j)為確保能在限期前遞交網上申請,申請人應盡早完成網上申請手續,以免臨近截止日期時,網上系統因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不勝負荷。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以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提出申請。表格可在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述地址,信封面註明「申請二級法定語文主任職位」。此外,申請人也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提交申請。持有非本港學歷的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表格,必須於截止日期或之前,把學位證書及修業成績單副本郵寄或傳真(傳真號碼:25242965)至下述地址,並在信封面(郵寄)和文件副本的每一頁(郵寄及傳真)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申請人如獲邀參加法定語文主任筆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筆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3812
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23樓2331室公務員事務局法定語文事務部員工管理室
電話: 28674793/28674833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1-22 23:59
刊登日期: 2013-11-08

申請摘要

二級法定語文主任 (職位編號: 33812)
公務員事務局
總薪級表第14點(每月23,285元)至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43,120元)
電話: 28674793/28674833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1-22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