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合約行政助理

社會福利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2-16 18:00
月薪$19,255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持有本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在取得學位後,具備最少一年管理或相關的全職工作經驗;及 (c)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三等級或以上,或具同等學歷[見註]。
備註:
政府在聘任人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受聘者主要負責一般行政及管理工作,例如:資源管理、系統及檔案管理、項目計劃的籌備、委員會工作、統計資料的蒐集和分析、報告書匯編等。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為期12個月。受聘人在合約屆滿後會否獲得續約聘用,將視乎服務的需要,以及其工作表現和品行是否令人滿意而定。受聘人或需超時及不定時輪班工作及在周六、周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9,255元
(1)受聘者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產假或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2)受聘者須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向一個強制性公積金(下稱「強積金」)計劃供款。如受聘者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及行為持續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時可獲一筆約滿酬金。該筆約滿酬金,加上政府向上述強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應相等於合約期內所支取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已填妥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有關招聘部門的下述查詢地址(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者為準)。應徵者須在申請表格詳列學歷及相關工作經驗(包括詳細的職責說明)。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合約行政助理職位」。未填妥或逾期遞交的申請和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十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3894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7樓754室社會福利署聘用組
電話: 25744395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2-16 18:00
刊登日期: 2013-12-10

申請摘要

合約行政助理 (職位編號: 33894)
社會福利署
月薪港幣19,255元
電話: 25744395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2-16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