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多媒體新聞記者/撰稿員

政府新聞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2-16 23:59
月薪$45,155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1)持有本港大學學位,或具同等學歷;具五年或以上新聞工作經驗;及 (2)(a)精於中、英文寫作、具良好溝通技巧;(b)熟悉時事;(c)通曉電腦運用、具督導短片製作經驗;(d)願意不定時工作,包括在周末或特定期限完成工作;及(e)有電子傳媒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備註:
甄選: 具資格的申請人須參加,並通過新聞處舉辦的筆試,方有機會參加面試。
 

職責

與編輯、攝影師和設計員等共同製作《政府新聞網》。工作包括採訪;製作新聞短片;撰寫稿件、特寫、圖片說明、短片旁白和相關資料。

聘用條款

獲取錄之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一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45,155元
受聘人如能完成合約,工作表現及行為良好,令人滿意,將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為受聘人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下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間底薪總額百分之十五。在適用情況下,受聘人享有的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將不少於《僱傭條例》的規定。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本地或海外學歷證書、成績單及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影印本,須於2013年12月16日或之前(以郵戳為憑)遞交至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7樓708室政府新聞處人力資源管理分組。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如在網上遞交申請書,必須於2013年12月16日或之前,將上述文件寄至所列地址。申請人必須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未填妥的申請表、逾期遞交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影印本的申請表概不受理。信封面請註明「申請多媒體新聞記者/撰稿員」。申請人於截止日期後三個月內仍未獲邀參加筆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3922
地址: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7樓708室政府新聞處人力資源管理分組
電話: 28428643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2-16 23:59
刊登日期: 2013-12-06

申請摘要

多媒體新聞記者/撰稿員 (職位編號: 33922)
政府新聞處
月薪45,155元
電話: 28428643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2-16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