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已截止申請
行政助理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2-19 23:59
月薪$10,560
入職條件
(a) (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二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其中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及數學科,或具同等學歷;或
(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二級[(註2)]/E級或以上成績,其中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及數學科,或具同等學歷;
(b) 中文和英文文書處理速度以分別達每分鐘20字和30字為佳[(註3)];
(c) 應具良好的應用電腦軟件﹝例如Word、Excel、PowerPoint﹞和使用電郵知識;
(d) 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至少三年相關工作經驗;及
(e) 有一定普通話基礎者將獲優先考慮。
備註:
按此展開...
(1)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二級成績。
(2)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二級成績。
(3) 獲篩選的申請人或須參加文書處理速度測試。
(4)職位空缺數目將按當時需要的人手而定。
職責
行政助理負責下述其中一項或多項範疇的文書及秘書工作:
一般行政支援工作、秘書服務、檔案管理、處理牌照申請、編製統計資料、處理投訴/公眾查詢、接待等。
聘用條款
獲聘用者將按為期兩年的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0,560元
(a) 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良好,可於合約圓滿結束後,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為受聘人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總數可達該段合約期間所得底薪總額的10%以及
(b) 政府會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當情況下向受聘人提供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及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的網頁下載(http://www.csb.gov.hk)。申請表格連同詳細的履歷表(履歷表必須填報相關工作經驗的就業記錄),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即2013年12月19日)或之前,郵寄至查詢地址。請在信面註明申請的職位。未填妥或沒有夾附履歷表的申請,一概不予考慮。如申請人在截止申請日期後6至8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其申請則可視作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3929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0樓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人事組。
電話: 29616597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2-19 23:59
刊登日期: 2013-12-13
申請摘要
行政助理 (職位編號: 33929)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月薪港幣10,560元
電話: 29616597
截止申請日期: 2013-12-19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