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兼職

屋宇裝備工程師

建築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1-28 23:59
時薪$397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為香港工程師學會(屋宇裝備、電機或機械界別)於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五日後選取的正式會員,或同等資格;及(b)取得有關學歷後累積不少於五年的屋宇裝備工程經驗,其中三年須與公營機構建築計劃有關;及(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及(d)具備政府資助建築工程計劃的經驗更佳。
備註: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在處理受資助計劃的屋宇裝備工程方面,兼職屋宇裝備工程師的主要職務如下︰(a)統籌非政府機構申請的審批工作及釐定財政預算上限;(b)審閱招標文件,確保符合相關規例的規定及工程範圍;(c)審閱決算帳目,確保只有已獲批的開支項目獲得公帑資助;(d)合約管理;以及(e)其他與屋宇裝備有關的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為期十二個月的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獲取錄的申請人每星期需工作二天,每天需工作八個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獲取錄的申請人或需從事户外職務。

薪酬及福利

時薪397元
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受聘人可在適當情況下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分娩假期和病假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應徵者須在申請表格內詳列其學歷及工作經驗,並夾附有關證明文件的副本。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下列查詢地址。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4057
地址: 香港金鐘道六十六號金鐘道政府合署三十六字樓建築署
電話: 28673638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1-28 23:59
刊登日期: 2014-01-15

申請摘要

屋宇裝備工程師 (職位編號: 34057)
建築署
時薪397元
電話: 28673638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1-28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