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位

助理文書主任

政府各局及部門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9-04 23:59
月薪$11,975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其中一科為數學,或具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其中一科為數學,或具同等學歷;(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以及(c)中文文書處理速度達每分鐘20字及英文文書處理速度達每分鐘30字,並具備一般商業電腦軟件的應用知識[註(4)]。
備註:
(1)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3)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4)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中文及英文文書處理速度測驗及一般商業電腦軟件(包括MicrosoftOfficeWord2010及Excel2010)應用知識測驗(簡稱「技能測驗」),通常會在2015年2月或之前接獲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技能測驗,可視作已經落選。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此招聘計劃的進度(http://www.csb.gov.hk/tc_chi/grade/cs/2323.html)。 (5) 申請人獲邀請參加技能測驗或遴選面試,並不表示其已符合此職位的入職條件。 (6) 由於邀請信或通知信將以電郵方式寄出,申請人須於申請書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 (7)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識並在社會上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程序均設有《基本法》知識測試。獲邀出席招聘面試的申請人,須參加在面試開始前或結束後舉行的《基本法》筆試。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取得的成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8) 如申請人亦已按於2014年8月8日刊登的招聘廣告申請文書助理職位,並且符合資格參加技能測驗,只須就申請的兩個職位(即助理文書主任及文書助理)參加一次技能測驗。有關測驗成績將用作評核申請人是否符合資格參加個別職位的遴選面試。
 

職責

助理文書主任主要執行與下列一項或多項職能範圍有關的一般文書職責,其中可能涉及多類範疇的職務:(a)一般辦公室支援服務;(b)人事;(c)財務及會計;(d)顧客服務;(e)發牌及註冊;(f)向政府律師提供支援,並為法官和法庭使用者提供法庭支援及事務室服務;(g)統計職務;(h)資訊科技支援服務;以及(i)其他部門支援服務。助理文書主任會調派至本港任何一個地區的政府辦事處工作,在執行職務時須使用資訊科技應用軟件,並可能須不定時或輪班工作和在工作時穿着制服。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附註(d)〕。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3點(每月11,975元)至總薪級表第15點(每月24,450元)〔附註(e)〕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在受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取錄,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受聘,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以發出聘書時的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亦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評核。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技能測驗╱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的申請人如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技能測驗╱面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查詢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人應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亦可在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或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人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以郵戳日期為準)把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送達查詢地址,並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助理文書主任職位」。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並非採用指定表格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持有本港以外院校╱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遞交申請時,須夾附修業成績表及文憑/證書副本。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2014年9月11日或之前,把修業成績表及文憑/證書副本郵寄至查詢地址,並在信封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提供證明文件,其申請概不受理。請勿在現階段附上任何文憑/證書或其他學歷證明文件的正本。 至於本地學歷,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遞交證明文件副本。

查詢

職位編號: 34903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7樓公務員事務局一般職系處
電話: 31050431/31050432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9-04 23:59
刊登日期: 2014-08-22

申請摘要

助理文書主任 (職位編號: 34903)
政府各局及部門
總薪級表第3點(每月11,975元)至總薪級表第15點(每月24,450元)〔附註(e)〕
電話: 31050431/31050432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9-04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