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高級經理(機構傳訊)

創新科技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4-24 23:59
月薪$75,0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於取得下述學歷後,在大型企業、非政府機構、公關公司或政府部門具有最少十年的機構傳訊、公關、傳媒管理或活動統籌經驗; (b)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位,或具同等學歷,以主修工商管理/市場推廣/傳播/新聞學為佳; (c) 具備優秀的中英文講寫傳意技巧,並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以及能操流利廣東話及普通話; (d) 充分了解香港的創新及科技、社會和經濟環境; (e) 具備良好的人際技巧,以及與傳媒建立了良好關係; (f) 具備優良的領導才能及項目管理技巧,並有能力同時進行多項工作和釐訂適當的工作優次;以及 (g) 能在壓力下工作及在緊迫時限內完成工作,並具備足夠信心處理及應付各種情況。
備註:
(1)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和「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 (2) 無論男女,均可應徵此職位。
 

職責

高級經理(機構傳訊)主要負責- (a) 策劃和統籌宣傳活動,提高公眾對創新及科技發展重要性的認識,並透過有效運用機構傳訊、宣傳和公眾教育計劃,在社會推廣創新及科技文化; (b) 透過制定和推行有效的機構傳訊策略,建立創新科技署的機構形象; (c) 建立和處理本署與社區、關注組織、學術界、非政府機構及其他持份者的關係;以及 (d) 與負責人員、其他政府部門及外間機構合作,就有關本署工作範疇的項目和活動作出宣傳和公關安排。

聘用條款

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兩年。

薪酬及福利

薪酬:月薪港幣75,000元至87,000元,視乎學歷及經驗而定
(a)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良好,將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約滿酬金,連同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總數可達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b) 政府會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當情況下向受聘者提供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連同申請表格郵寄到上述查詢地址。 (h) 本欄內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創新科技署網頁(http://www.itc.gov.hk)瀏覽。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清楚說明現時及過去的受僱職位名稱,以及每份工作的簡介,亦須提供學歷資格證明書和現時及過去受僱記錄的副本。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查詢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高級經理(機構傳訊)職位」。申請人必須使用所指定的申請表格。未填妥或逾期遞交的申請表格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5817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20樓創新科技署人力資源組。
電話: 36555965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4-24 23:59
刊登日期: 2015-04-10

申請摘要

高級經理(機構傳訊) (職位編號: 35817)
創新科技署
薪酬:月薪港幣75,000元至87,000元,視乎學歷及經驗而定
電話: 36555965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4-24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