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已截止申請
暑期實習人員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7-08 18:00
月薪$9,2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1)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為本地/非本地認可專上院校的全日制學位課程學生,並將於2015/16學年升讀課程的最後一年為佳;
(3)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第3等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學歷(註: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的成績。);
(4)中英文書寫及口語能力俱佳;以及
(5)精通MicrosoftOffice應用程式。
備註:
按此展開...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獲取錄者需
(a)協助民政事務處推行各項日常工作,例如社區聯絡、活動籌辦、小型工程等;
(b)協助處理區議會活動相關工作;
(c)提供一般行政及管理支援,例如項目策劃、資源及檔案管理、編寫報告等;
(d)按需要執行戶外工作;以及/或
(e)執行上司委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暑期實習人員是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僱用期由2015年7月中旬或8月上旬起,為期約3或6星期。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
薪酬及福利
每月港幣9,200元
受聘人在符合《僱傭條例》規定的適當情況下,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病假日。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a)就讀於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直接向本處遞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b)在海外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在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連同現正修讀的課程的學業成績單及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或同等學歷的證書副本,經所屬院校於2015年7月8日或之前(以郵戳為準)寄往下述查詢地址。如由申請人郵寄,則須附上所屬院校簽發的推薦書正本。信封面請註明「申請暑期實習人員」。
(c)請於申請書上提供電郵地址以方便聯絡。
(d)任何逾期遞交、資料不齊或沒有夾附所需證明文件(包括指定的申請表格及/或推薦書)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e)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四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
(f)申請人參加面試時,須帶備以下文件︰(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2)現正修讀的課程的學業成績單及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或同等學歷的證書正本。
(g)面試時,須接受中文打字測試。
查詢
職位編號: 36219
地址: 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20字樓離島民政事務處(黃山先生)
電話: 28523738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7-08 18:00
刊登日期: 2015-06-26
申請摘要
暑期實習人員 (職位編號: 36219)
民政事務總署
每月港幣9,200元
電話: 28523738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7-08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