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兼職

合約培訓主任(稅務法例及實務)

稅務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8-20 23:59
時薪$460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i)持有香港會計學位、或會計學為所修學科之一的相關學位或同等學歷;或(ii)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或具同等資格; (b)(i)具有最少15年從事香港稅務法例工作的經驗,其中5年須為管理工作;或(ii)具有最少15年在專上院校敎授香港稅務法例的經驗;及 (c)中文及英文良好。 具有公共稅務管理工作經驗者將獲優先考慮。
備註:
為免利益衝突,獲取錄者在受聘期間不得從事涉及稅務的工作(學術教學則屬例外)。
 

職責

(i)為稅務局的助理評稅主任編制和提供關於稅務法例及實務的內部訓練課程; (ii)為稅務局的專業人員編制和更新培訓資料。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將按為期1年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就上述職責(i),每敎學1小時可獲支付2.5小時的預備敎學工作薪酬。一般而言,合約期間的每星期工作總時數不超過15小時。

薪酬及福利

每小時港幣460元至600元(視乎資格和經驗而定)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及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履歷一份,詳列所有現時及先前受僱工作的職責說明,以及學歷/專業資格證明書的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合約兼職培訓主任(稅務法例及實務)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證明文件的副本寄交下列查詢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的4星期內仍没有接獲邀請參加面試,可視其申請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6330
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五號稅務大樓三十七樓稅務局人事組(招聘)。查詢電話:25945076。
電話: 25945076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8-20 23:59
刊登日期: 2015-08-07

申請摘要

合約培訓主任(稅務法例及實務) (職位編號: 36330)
稅務局
每小時港幣460元至600元(視乎資格和經驗而定)
電話: 25945076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8-20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