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位

交通助理員

運輸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9-04 23:59
月薪$12,310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完成中四學業,或具同等學歷;以及(b)具備相當於中四程度的中英文語文能力。
備註:
(a)申請人或須參加筆試。若舉行筆試,只有通過筆試的申請人才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以及獲考慮聘用。如果通過筆試的申請人人數眾多,獲較高分數的申請人才會獲選參加面試。 (b)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的申請人,其對基本法的認識會在面試中以口頭提問形式被評核。除非兩位申請人的整體表現相若,招聘當局才會參考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
 

職責

(a)協助進行各類交通╱運輸調查╱研究及隨後的分析工作,並在電腦的輔助下保存和提交所蒐集的數據和資料;以及 (b)進行實地視察、檢視路面照明設施、交通輔助設施及其他與交通╱運輸有關的設施、記錄該等設施的狀況和操作情形,以及保存該等設施的清單。 [註﹕獲取錄的申請人可能須不定時工作及被調派到其他政府部門。]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2點(每月12,310元)至總薪級表第11點(每月21,550元)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筆試╱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筆試╱面試。 (i)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j)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已填妥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運輸署的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交通助理員職位」(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申請日期)。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現階段不須提交學歷證書副本。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 申請書如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逾期遞交、資料不全或並未妥為簽署,概不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筆試/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至十二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筆試/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如申請人數眾多或有其他複雜情況以致需較長時間處理申請,申請人或會較遲接獲筆試/面試通知。

查詢

職位編號: 36400
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41樓運輸署人事組
電話: 28295242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9-04 23:59
刊登日期: 2015-08-21

申請摘要

交通助理員 (職位編號: 36400)
運輸署
總薪級表第2點(每月12,310元)至總薪級表第11點(每月21,550元)
電話: 28295242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9-04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