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項目主任(關愛基金)

民政事務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8-31 18:00
月薪$18,830
 

入職條件

(a) 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見註); (c) 能操流利廣東話和英語及基本普通話; (d) 具備良好中英文書寫能力; (e) 在取得上述學歷後,具備一年或以上一般行政或管理的全職工作經驗者,會獲優先考慮;以及 (f) 具備良好應用電腦軟件技巧,包括MSWord和Excel。
備註: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為推行關愛基金的援助項目履行以下職責: (a) 審查及處理由申請人/協助推行項目的服務單位遞交的申請; (b) 協助安排發放津貼及發出申請結果通知書; (c) 根據資料庫的資料擬備統計報告; (d) 處理公眾查詢; (e) 協調非政府機構或服務單位就項目行政和財務上的報表,並就處理申請個案向他們提供建議; (f) 輸入申請個案的資料於資料庫內; (g) 督導屬下的項目助理;以及 (h) 執行獲上司指派的其他工作。

聘用條款

成功的申請人將按為期11至13個月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月薪18,830元
(a)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將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香港法例第485章)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b) 受聘人可享有按《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的規定而又適用的福利,即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詳情將在獲聘時再行確定。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表格。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學歷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副本,送交或郵寄至下列查詢地址。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日期晚上六時前送交下列查詢地址。請於信封面上註明「申請項目主任(關愛基金)職位」。申請書如並非以指定表格填寫、以傳真或電郵遞交、資料不全、逾期遞交、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或申請人並未妥善簽署的申請表格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個星期內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已落選。民政事務局不會就落選的申請通知個別申請人。

查詢

職位編號: 36406
地址: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4樓關愛基金秘書處
電話: 28352227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8-31 18:00
刊登日期: 2015-08-24

申請摘要

項目主任(關愛基金) (職位編號: 36406)
民政事務局
月薪18,830元
電話: 28352227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8-31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