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工程項目支援助理

路政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5-12-11 23:59
月薪$13,120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其中一科為數學,或具同等學歷;或 (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其中一科為數學,或具同等學歴;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註3〕,或具同等成績;及 (c)具備1年相關政府工作經驗。
備註:
(1)政府在聘任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3)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職責

在港珠澳大橋及相關工程項目中,執行(a)財務帳目及會計工作,包括管理帳目記錄及處理帳目查詢;及/或 (b)一般辦公室行政支援服務,包括應用電腦處理文件、管理檔案、輸入資科等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為期1年。

薪酬及福利

每月13,120元
受聘人如能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出的供款,會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受聘者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及疾病津貼等福利(如適用)。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連同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送達下列查詢地址(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者為準)。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不完整、逾期或透過傳真╱電郵遞交的申請表格或非使用指定表格的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面試,申請人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8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獲提供電郵地址,通知將以電郵發出)。倘若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6792
地址: 九龍何文田忠孝街88號何文田政府合署5樓路政署招聘及編制組
電話: 27623621
截止申請日期 2015-12-11 23:59
刊登日期: 2015-12-02

申請摘要

工程項目支援助理 (職位編號: 36792)
路政署
每月13,120元
電話: 27623621
截止申請日期: 2015-12-11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