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行政助理

地政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3-03 18:00
月薪$19,760
 

入職條件

(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註],或具同等學歷; (c)良好中英文口語及寫作能力; (d)一年相關工作經驗;及 (e)良好電腦應用知識,包括微軟Excel、Word及PowerPoint軟件。
備註: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3級」的成績。
 

職責

(a)提供行政支援; (b)處理辦公室行政、檔案管理及有關辦公地方事宜; (c)執行人力資源職務,例如人事管理及人員編制建議; (d)提供後勤支援予會議/簡介會及作記錄;及 (e)督導文書和其他初級人員。 註:或需超時工作。

聘用條款

受聘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一年。

薪酬及福利

每月港幣19,760元
(a)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保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操守,將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約滿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供款,合共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支底薪總額的15%。 (b)在適當情況下,受聘人可享有不少於《僱傭條例》規定的休息日、法定假期、年假、分娩假期/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填妥申請表格,並連同學術資格證明文件、修業成績表的副本及工作經驗證明,於截止申請日期下午六時或之前送達下述地址,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行政助理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其學歷證明文件、修業成績表的副本及工作經驗證明寄交下列查詢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資料不全、逾期遞交、未妥為簽署或未附有所須證明文件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致電下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37115
地址: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21樓地政總署聘用組
電話: 22313182/22313202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3-03 18:00
刊登日期: 2016-02-19

申請摘要

行政助理 (職位編號: 37115)
地政總署
每月港幣19,760元
電話: 22313182/22313202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3-03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