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暑期實習生

勞工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6-17 23:59
月薪$9,6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1)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現正於專上院校就讀全日制課程的二或三年級生(畢業生將不獲考慮),主修電腦科(系統設計及編寫資料庫)。 (3)有應用MicrosoftAccess2010/2013的操作知識;及 (4)有使用C#,VisualBasic及/或網路系統保養的知識將獲得優先考慮。
備註:
 

職責

改善本科現有的參考書和刊物借閲記錄系統;並開發一套裝備借用記錄系統。

聘用條款

暑期實習生是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聘用期為2個月,由2016年7月至8月。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

薪酬及福利

每月9,600元
受聘人在符合《僱傭條例》規定的適當情況下,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病假日。《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適用於暑期實習生。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如到2016年7月4日仍未收到面試通知,可視作已經落選。

申請手續

(a)就讀於香港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 (b)在海外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應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下載申請表格(http://www.csb.gov.hk/english/admin/appoint/782.html)。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證書及修業成績表副本,在2016年6月17日(以郵戳為準)或之前,經申請人所屬院校,或申請人以郵遞方式寄往下述地址;如由申請人郵寄,則須附上所屬院校簽發的推薦書正本。地址︰九龍觀塘觀塘道392號創紀之城第六期20樓01-02室勞工處鍋爐及壓力容器科(信封請註明“暑期實習計劃申請”)。

查詢

職位編號: 37592
地址: 九龍觀塘觀塘道392號創紀之城第六期20樓01-02室
電話: 31073443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6-17 23:59
刊登日期: 2016-06-10

申請摘要

暑期實習生 (職位編號: 37592)
勞工處
每月9,600元
電話: 31073443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6-17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