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訪問員

政府統計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6-11-15 23:59
月薪$16,590
 

入職條件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及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及 (c)能閱讀及書寫中文及英文;以及 (d)操流利粵語、普通話及英語。
備註:
(1)政府在聘任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4)申請人須具備基本電腦操作知識。 (5)具有相關外勤統計工作經驗者優先。
 

職責

訪問員主要負責(a)向統計調查的受訪者搜集統計資料;(b)解答有關統計調查的查詢,並就提供資料作統計調查的事宜向受訪者提供協助;以及(c)執行其他與外勤工作有關的職務。 (註:職位持有人可能須不定時工作及/或執行大量訪問職務,包括電話訪問及親身拜訪受訪者進行面談訪問。)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約自2017年2月開始,為期約9至12個月。 工作時間:星期一至五(a)早上8:35至下午5:23或(b)早上8:55至下午5:43(每天8.8小時)(因應工作需要,工作時間可能不固定) 工作地點: (1)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17樓;或 (2)九龍協調道3號工業貿易大樓11樓;或 (3)政府統計處的任何辦公地點;及 (4)被抽選的受訪者的所在地址。

薪酬及福利

每月港幣16,590元
本處會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用的情況下給予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1)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4)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6)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7)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文憑/證書副本、正式的學業成績報告副本及工作證明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招聘部門的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訪問員職位」。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信封上的香港郵戳日期將被視作申請日期。申請如逾期遞交或資料不全,或並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或未妥為簽署,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或沒有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副本,或所遞交的證明文件不足,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獲邀參加面試的申請人通常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一個月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8110
地址: 九龍協調道3號工業貿易大樓11樓政府統計處科技統計組
電話: 39037303
截止申請日期 2016-11-15 23:59
刊登日期: 2016-11-09

申請摘要

訪問員 (職位編號: 38110)
政府統計處
每月港幣16,590元
電話: 39037303
截止申請日期: 2016-11-15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