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已截止申請
行政助理
渠務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7-14 23:59
月薪$27,920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 持有香港的大學頒授的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的成績達第2等級或以上,或具同等學歷;
(註: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和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舉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以及
(c) 在獲取學位後具有最少兩年的工作經驗,曾在政府部門或公營機構工作將優先考慮。
備註:
按此展開...
職責
(a) 提供一般的辦公室行政支援,例如檔案管理、辦公室保安、辦公室設施、分部運輸事宜等;
(b) 在員工編制及招聘、人力資源管理、人事事務方面的行政工作提供協助;
(c) 負責會計工作,包括擬備預算和檢討分部的開支帳目;
(d) 在綜合管理系統、知識管理系統及職業安全方面提供行政工作;以及
(e) 協助污水處理服務收費系統的行政及日常運作工作,並就有關收費的爭議及投訴個案作出評估及覆檢。
(註:行政助理或須超時工作及在戶外地方工作。)
聘用條款
獲聘用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27,920元
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及行為持續良好,可於合約圓滿結束後,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可在符合《僱傭條例》規定的適當情況下,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年假、產假/侍產假、疾病津貼。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通過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入職資歷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正式修業成績表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在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填妥後,連同修業成績表副本、證書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以郵戳日期為準)送交渠務署查詢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行政助理職位」。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遞交、沒有使用指定表格、或並未妥為簽署,概不受理。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網站(http://www.csb.gov.hk)遞交申請書。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書,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將上述證明文件副本送達查詢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一般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八至十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8937
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43樓4319室渠務署。
電話: 25947062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7-14 23:59
刊登日期: 2017-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