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高級經濟分析員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9-14 18:00
月薪$107,870
 

入職條件

(a)本港大學所頒授的經濟學碩士或以上學位,或同等學歷(如具經濟學博士學位者更佳); (b)具有優良的中、英文書寫及言語能力;及 (c)具五年或以上全職經濟分析或相關工作經驗(如曾於學術或研究機構從事經濟研究工作,並具良好的高級經濟計量模型知識及相關經驗者更佳)[見註]。
備註:
申請人應列明其工作經驗的性質及相關性,包括曾於私人機構及學術或研究機構從事的所有經濟分析及研究項目。
 

職責

成功之申請人將須:(a)就不同經濟範疇及政府政策獨立進行深入的經濟研究及分析,以及撰寫研究報告;(b)與本地學術界、商會、業界代表及其他相關人士聯絡,收集意見;(c)向相關人士進行解說和簡介﹔(d)如有需要,督導經濟分析員之工作。

聘用條款

成功之申請人將按為期十二個月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期滿後或可因應工作需要、員工的工作表現以及在財政資源許可下而考慮續聘)。

薪酬及福利

每月港幣107,870元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整個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將會獲得一筆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出的供款,最多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可獲14天有薪年假及在適當情況下,可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相關福利。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及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必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下列查詢地址(如以郵遞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申請人請在投寄前確保郵件已貼上足夠郵資,以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在截止申請日期後收到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書、或是並非以指定的表格遞交的申請,以及未有完整填妥的申請書均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必須將修業成績副本、證書副本及工作證明副本夾附申請書一併遞交,否則申請書將不獲受理。請勿提交修業成績/證書/工作證明的正本。 申請人或須參加面試/筆試。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筆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其申請則可視作不成功。

查詢

職位編號: 39128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25樓2576室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經濟分析及方便營商處行政組
電話: 28103665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9-14 18:00
刊登日期: 2017-09-01

申請摘要

高級經濟分析員 (職位編號: 39128)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每月港幣107,870元
電話: 28103665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9-14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