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已截止申請
合約律師(遵從法規)
公司註冊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7-10-12 18:00
月薪$62,225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i)在《律政人員條例》第2A條及附表2所規定的認可司法管轄區內取得合資格律師的資格,並在取得資格後具備至少三年專業經驗;或
(ii)在《律政人員條例》第2A條及附表2所規定的認可司法管轄區內取得合資格大律師的資格和全面執業權後,具備至少四年專業經驗;
(b)最好能具備良好的訟辯技巧,並熟悉刑事法律和程序(包括有關證據的法律);
(c)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考獲第三級或以上成績,中國語文科考獲第二級或以上成績(註1),或具同等成績;以及
(d)能操流利英語及粵語。
(e)如具備提出檢控或在法庭上就刑事案件提出抗辯,以及關於檢控及紀律事宜的一般顧問工作經驗,則更佳。
備註:
按此展開...
(1)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獲取錄者須負責:
(a)就關於信託或公司服務持牌人的行為操守的查詢提供意見、對懷疑違規個案及投訴個案進行調查,並就關於客戶盡職審查和備存紀錄的實地巡查的進行提供意見;
(b)就《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的有關條文所訂罪行提出檢控;
(c)就對違例事件採取紀律懲處行動及對信託或公司服務持牌人施加制裁,提供法律意見;
(d)協助高層人員定期覆核及評估有關客戶盡職審查和備存紀錄規定的政策及程序;
(e)更新指引,以便為設立及執行充分及適當的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給予建議;
(f)就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的發牌及規管事宜,進行法律研究及舉行簡介會;以及
(g)就《公司條例》的實施、詮釋及執法提供法律意見,包括就文件是否可予註冊、《公司條例》下的其他適用情況及投訴個案的調查提供意見。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獲聘任,為期一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62,225元至港幣80,905元(視乎獲取資格後經驗而定)
(a)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整個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保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操守,將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約滿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合共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支底薪總額的15%。
(b)在適當情況下,受聘人可享有不少於《僱傭條例》規定的休息日、法定假期、年假、分娩假期/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填妥一份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申請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亦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填妥申請表格並連同詳細履歷,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述查詢地址。寄交申請表的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合約律師(遵從法規)」。履歷應包括下列資料(i)法學士、法律專業共同試、法律專業證書考試、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檢定資格最後考試的成績,當中須列出各報考科目的成績級別(附成績單和證書副本);(ii)取得律師/大律師資格的確實日期和地點;(iii)由中學起在公開考試中報考科目的成績級別(述明考取成績的確實日期);以及(iv)就業記錄及職責詳情。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9288
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15樓公司註冊處人力資源組
電話: 28672817
截止申請日期 2017-10-12 18:00
刊登日期: 2017-09-29
申請摘要
合約律師(遵從法規) (職位編號: 39288)
公司註冊處
月薪港幣62,225元至港幣80,905元(視乎獲取資格後經驗而定)
電話: 28672817
截止申請日期: 2017-10-12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