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行動/海務)

消防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3-22 23:59
月薪$20,635
 

入職條件

(1) 學歷要求:(a)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a]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或(b)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b]/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上文所述的五科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 (2)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b]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並能操流利粵語; (3) 通過視力測驗(無須佩戴眼鏡); (4) 通過體能測驗及模擬實際工作測驗(詳情請瀏覽消防處網頁或致電招募熱線查詢);以及 (5) 通過能力傾向筆試。
備註:
(a)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b)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c) 申請人在本職位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2018年3月22日),必須已經取得上述所需學歷資格。 (d)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e)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職責

消防員(行動/海務)主要執行行動/海上職務,例如滅火和救援工作,以及負責火警調查和防火職務。消防員(行動/海務)須受紀律約束,並須輪班當值、穿着制服及在部門安排的體能測驗中取得令人滿意的成績。

聘用條款

(1)獲錄用的消防員(行動/海務),會按當時適用的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如在試用期工作表現令人滿意,試用期滿後可轉為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2)在通過試用關限之前,獲取錄的人員須(a)在基礎訓練課程結業試及格;(b)在確實聘任前六個月內,通過體能測驗;以及(c)試用/試任期滿,表現令人滿意,並完全符合職系要求和服務需要。

薪酬及福利

一般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4點(每月20,635元)至一般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14點(每月28,185元)。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附註

(1)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2) 申請人受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3)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4)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以郵遞方式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連同政府職位申請書送交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處總部大廈八樓委聘組。持有非本地學歷的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個星期內以郵遞方式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送交上述地址,並須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提供上述所需資料或証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5)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6)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7) 申請人通常會在遞交申請後一至四個星期內收到參加初步視力測驗、體能測驗及模擬實際工作測驗的通知書。通知書將會通過電郵發出,請確保已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通過上述測驗的申請人將會獲邀參加能力傾向筆試。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能力傾向筆試,則可視作已落選。如有查詢,請致電27337673與消防處委聘組聯絡。 (8)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申請手續

(1) 申請人可(a)親身把填妥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Rev.3/2013])投入設於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處總部大廈地下的投遞箱;招募期間投遞箱開放時間: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三十分;或(b)以郵遞方式把填妥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Rev.3/2013])送交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處總部大廈八樓委聘組,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或(c)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網址: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2) 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Rev.3/2013])可於各消防局或救護站、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下載。 (3) 所有申請必須按上述方法遞交。未填妥、逾期遞交的申請和以其他方法遞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查詢

職位編號: 39942
地址: 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處總部大廈八樓委聘組
電話: 27337673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3-22 23:59
刊登日期: 2018-03-09

申請摘要

消防員(行動/海務) (職位編號: 39942)
消防處
一般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4點(每月20,635元)至一般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14點(每月28,185元)。
電話: 27337673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3-22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