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揀信組助理

郵政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4-27 18:00
時薪$65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1)完成中三學業,或具同等學歷;及 (2)備相當於中三程度的中英文語文能力。
備註:
 

職責

(1)人手揀信及處理郵件; (2)協助齊信和收集信件; (3)一般文書職務;及 (4)執行其他由上司委派之工作。 註︰ (1)工作地點︰中央郵件中心(九龍灣宏展街) (2)工作時間︰每周工作18至36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一般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六,晚上7時至晚上11時。 (3)工作時間會因應運作需要而有所增減,須輪班、不定時及/或逾時工作。如有運作需要,或另須在星期日及/或公眾假期當值。

聘用條款

獲聘用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為期一年。成功申請者隨後能否獲得續約,須視乎運作需要及其在職表現而定。

薪酬及福利

時薪65元

附註

(a)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受聘。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b)除另有指明外,獲聘的應徵者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於截止日期或之前送達查詢地址。請於信封面上清楚註明「申請揀信組助理職位」,而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請確保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不清楚、逾期遞交、郵資不足、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或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均不獲處理。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四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40120
地址: 香港中環康樂廣場2號香港郵政總部4字樓招聘組
電話: 29212448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4-27 18:00
刊登日期: 2018-04-20

申請摘要

揀信組助理 (職位編號: 40120)
郵政署
時薪65元
電話: 29212448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4-27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