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位

二級田土轉易主任

地政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6-04 23:59
月薪$21,880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註(2)]或以上成績[註(3)],或具同等學歷;或 (ii)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註(4)]╱C級或以上成績[註(3)],或具同等學歷;以及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註(4)]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並具備良好的英文會話能力。
備註:
(1) 申請人須參加筆試。 (2)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3)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4)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5) 由於邀請信或通知信將以電郵方式寄出,申請人須於申請書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電郵,以確保邀請信或通知信妥為收悉。 (6)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職責

二級田土轉易主任主要負責: (a) 擬備或查核文件,以供政府批售土地和物業; (b) 就徵用私人土地查核業權並擬備文件; (c) 就政府參與的土地交易提供業權轉易服務;以及 (d) 執行一般行政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10點(每月港幣21,880元)至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港幣50,900元)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訂明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a)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csb.gov.hk)下載。 (b) 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述查詢地址,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二級田土轉易主任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c)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筆試╱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二至十四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 (d) 資料不全、逾期遞交或未妥為簽署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本署不會接受任何欠付郵資或郵資不足的郵件。請在投寄郵件前確保已支付足夠郵資。任何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

查詢

職位編號: 40210
地址: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21樓地政總署聘用室(電話:22314012/22313182)。
電話: 22314012/22313182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6-04 23:59
刊登日期: 2018-05-18

申請摘要

二級田土轉易主任 (職位編號: 40210)
地政總署
總薪級表第10點(每月港幣21,880元)至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港幣50,900元)
電話: 22314012/22313182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6-04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