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已截止申請
中文撰稿主任
政府新聞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7-05 23:59
月薪$85,970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1)(a)持有本港大學所頒授的學位,或具同等學歷;及具有10年或以上中文寫作的工作經驗(包括五年新聞及/或公共關係寫作經驗)[註一];或
(b)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專上院校頒發經評審的中文系或新聞系副學士學位/高級文憑,或同等學歷;及具有10年或以上中文寫作的工作經驗(包括五年新聞及/或公共關係寫作經驗)[註一];或
(c)持有註冊專上學院註冊後所頒發的中文系或新聞系文憑,或具同等學歷;及具有10年或以上中文寫作的工作經驗(包括五年新聞及/或公共關係寫作經驗)[註一];或
(d)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註二]或以上成績[註三],或具同等學歷;或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式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包括中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註四]/C級或以上成績[註三],或具同等學歷;及具有13年或以上中文寫作的工作經驗(包括五年新聞及/或公共關係寫作經驗)[註一];或
(e)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另有四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二]或以上成績[註三],或具同等學歷;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考獲C級或以上成績,另有四科考獲第2級[註四]/E級或以上的成績[註三],或具同等學歷;及具有15年或以上中文寫作的工作經驗(包括五年新聞及/或公共關係寫作經驗)[註一];
(2)熟悉時事新聞;
(3)具有良好的溝通技巧;及
(4)通曉電腦中文文書處理操作。
甄選:
具資格的申請人須參加並通過新聞處舉辦的筆試,方有機會參加面試。
備註:
按此展開...
(一)相關工作經驗須為全職工作經驗;兼職、實習生、自由工作者或義務工作經驗將不會被計算在內。
(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三)有關科目可包括英國語文科。
(四)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中文撰稿主任的職責包括撰寫演辭、文章、題辭、新聞稿、報告和有關宣傳刊物及活動所需內容;編輯和翻譯有關新聞、宣傳及廣告的資料,並為中文應用等相關事宜提供專業意見和為初級員工主持中文寫作工作坊提供內部培訓,以及執行其他由上司委派的工作。中文撰稿主任須在有需要時不定時工作及能在緊迫時間內完成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之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為一年。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本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85,970元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將會獲得一筆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為受聘人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下所作出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間底薪總額的百分之十五。在適用情況下,受聘人享有的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將不會少於僱傭條例的規定。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必須在2018年7月5日或之前透過下列其中一個方式以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提出申請:
(a) 郵寄到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7樓708室政府新聞處人力資源管理分組,密封信件並在信封面註明「申請中文撰稿主任」(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表格的日期)。為避免郵件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根據郵政署條例處理。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b) 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如不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提交申請、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申請、或未填妥申請表格、或逾期遞交,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於截止日期後三個月內仍未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面試,則可視作已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40348
地址: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7樓708室政府新聞處人力資源管理分組
電話: 28428637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7-05 23:59
刊登日期: 2018-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