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一級食物安全主任/二級食物安全主任

食物環境衞生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6-14 23:59
月薪$119,095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i)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食物科學∕食物科技∕營養科學∕營養治療學∕食物毒理學∕食物微生物學∕食物生物科技或相關學科的學士和理學碩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申請人如持有公共衞生或相關學科的碩士學位,並曾修讀學士以上程度的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課程,會獲優先考慮;以及 (ii)在取得有關學科的學士學位後,在食物安全及相關範疇(包括制定食物安全標準,特別是食物添加劑方面),具備至少十年相關工作經驗[註(a)],其中五年須擔任督導職位[註(b)];以及 (b)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註(c)],或具同等成績。
備註:
(a)自取得相關學士學位起計算; (b)於截止申請日期時具備少於五年相關督導經驗者亦可申請,如獲取錄,申請人會獲聘為二級食物安全主任,入職起薪點較低,即月薪港幣112,250元。二級食物安全主任於在職期間經確認取得五年相關督導經驗,並且工作表現良好,可獲聘為一級食物安全主任; (c)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d)應徵者須在申請表格內詳述工作經驗;以及 (e)資料不全的申請表格將不會獲得進一步處理。
 

職責

參考國際和各國的標準及指引,檢討和更新食物添加劑的食物安全標準;就食物安全標準的立法修訂建議,與食物及衞生局和相關政府部門聯繫;監督第二個總膳食研究的籌劃和實行工作;開發評估膳食攝入量的電腦程式,並提升有關程式的效能;就制定食物標準與國際和各國的食物管理當局、政府部門和食物業界加強聯繫;以及執行上級指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註:或須不定時工作]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聘用期為36個月。部門有絕對的酌情權決定續約與否,並視乎部門的運作需要及員工之工作表現和品行而定。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19,095元∕港幣112,250元[註(b)]
受聘人可享有14天有薪年假及其他《僱傭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福利,例如休息日、公眾假期、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在合約圓滿結束時,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提供的供款,會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h)本欄所載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亦載於食物環境衞生署網站(http://www.fehd.gov.hk)。 (i)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完成網上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送交查詢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 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列明其專業資格∕學歷及就業紀錄,並列出職銜及詳細職責說明(包括擔任督導職務的年數,以及其督導的員工人數(職級及職銜))。所有申請人(郵寄申請和網上申請)均須在2019年6月21日或之前(遞交證明文件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為準),以郵寄方式把所有專業資格∕學歷及工作證明文件的副本送交查詢地址,以證明在申請表格上所填報的專業資格∕學歷及工作經驗。申請人如曾發表有關食物安全的文章,可提交副本,以供本署考慮。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在信封面及所有證書和文件的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其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書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41825
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43樓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行政科。
電話: 28675802/28675311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6-14 23:59
刊登日期: 2019-05-31

申請摘要

一級食物安全主任/二級食物安全主任 (職位編號: 41825)
食物環境衞生署
月薪港幣119,095元∕港幣112,250元[註(b)]
電話: 28675802/28675311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6-14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