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兼職
已截止申請
項目經理(建築師)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7-17 18:00
時薪$417
入職條件
申請者須
(a) 為香港建築師學會會員或香港建築師註冊管理局的註冊建築師,或具同等資格;
(b) 取得上述資格後,具至少五年相關工作經驗;[註:申請者如具有十年或以上的相關工作經驗,其入職時薪將調節至506元。]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d) 在人事管理和推行建築計劃方面,具豐富知識和工作經驗;及
(e) 熟悉政府推展工務計劃轄下建築項目的運作和程序。
備註:
按此展開...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a)監察承建商竣工建築項目的不合規格及未完工程,進行善後工程;
b)監察顧問在工程保用期屆滿時,備妥工程費結算單,並發出保修證明書;
c)檢查並核實由顧問擬備的更改令;
d)安排向伙伴機構發還其付予主要承辦商/主要顧問/工料測量顧問的費用;及
e)監察並協助顧問解決承建商的索償問題(如有的話)。
聘用條款
(1)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
(2)合約期為三個月。
(3)工作時間:受聘者須在僱主指定時間內工作,每月約10小時。
(4)受聘者獲續約與否,須視乎其工作的表現及運作需要而定。
薪酬及福利
每小時416.5元
[註:申請者如具有十年或以上的相關工作經驗,其入職時薪將調節至506元。]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1)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2) 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詳盡履歷及學歷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親身送至下述地址。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作申請日期。請確保已為郵件支付足夠郵資,以免申請未能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郵資不足的郵件,一律會由香港郵政處理。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當天下午六時前送達下述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兼職項目經理(建築師)職位」。
(3) 逾期遞交、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4) 求職者面試時,需帶備以下文件︰
(i)學歷證明(正本)
(ii)過往的工作證明(如有)(正本)及
(iii)一張近照
(5)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八個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41905
地址: 元朗青山公路(元朗段)269號元朗民政事務處大廈5樓512室人事組
電話: 24432094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7-17 18:00
刊登日期: 2019-07-08
申請摘要
項目經理(建築師) (職位編號: 41905)
民政事務總署
每小時416.5元
[註:申請者如具有十年或以上的相關工作經驗,其入職時薪將調節至506元。]
電話: 24432094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7-17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