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位

助理社會工作主任

Assistant Social Work Officer

社會福利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9-12-12 23:59
月薪$31,685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資歷-
(a) 已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505章)〔註(1)〕註冊為註冊社會工作者(第1類);以及
(b) (i) 持有本港大學學士學位,並以社會工作為主修科目,或具備同等學歷〔註(2)〕;或
(ii) 持有本港大學學士學位(除上述(i)項外),或具備同等學歷,並已在認可院校修畢認可的社會工作研究生課程,或具備同等學歷;或
(iii) 持有本港大學學士學位(除上述(i)項外),或具備同等學歷,並持有認可院校的認可社會工作碩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註(2)〕;以及
(c) 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 (3)、(7)至(9)〕;以及
(d)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同等要求;並且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註(3)至(9)〕。
備註:
(1) 尚未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505章)註冊為註冊社會工作者(第1類)的申請人亦可申請,但如獲取錄,他/她仍須先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505章)註冊為註冊社會工作者(第1類),並能提交有關證明文件,方獲聘用。
(2) (i) 現正修讀最後一年大學學士學位/碩士學位課程的應屆畢業生也可申請,他們須在申請表格內註明於畢業試後可獲取的資格。申請人如獲取錄,必須在本學年(即2019/20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獲聘任。
(ii) 申請人必須在申請表格內說明其就讀大學學士學位/碩士學位課程的主修科目。
(3) 在綜合招聘考試中,能力傾向測試的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而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則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4)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5)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6)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即2019年11月29日至12月12日)。
(7) 如申請人現時沒有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必須已自行報名應考原訂於2019年10月5日並已改期至2019年12月14日在香港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或於2019年12月7日在香港以外7個城市(北京、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否則申請人可能未能符合所申請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申請表格內說明將會在上述考試報考的試卷,並於2019年12月19日或之前把由公務員考試組發出的有關考試時間及詳情通知的副本郵寄到聯絡地址。當獲取所需考試成績後,必須於發出考試成績通知書的日期兩星期內把考試成績通知書的副本郵寄到聯絡地址。
(8) 如申請人已報考上述於2019年12月舉行的考試,其申請只會在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後方獲處理。倘若他們未能按照要求在指定限期前提供考試時間及詳情通知及/或考試成績證明文件,其申請將不會受理。
(9) 由於審核所有申請需時,申請人獲邀請參加面試並不表示其已符合所申請職位的入職條件。
(10)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職責

助理社會工作主任的主要職責是-
(a) 在部門內各服務單位,例如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醫務社會服務單位、感化及社會服務令辦事處等,提供社會福利服務,以及管理或協助管理社會福利辦事處/院舍/中心;
(b) 在地區及服務科協助規劃和發展各項社會福利服務,以及統籌和監察社會福利服務;
(c) 協助處理非政府機構所提出的申請、監察其服務表現,以及向該等非政府機構提供所需支援;
(d) 處理有關社會福利服務/院舍的各項牌照計劃下的法定職務及合約管理事宜;
(e) 協助規劃、推行、管理為部門及非政府機構員工而設的培訓課程;以及
(f) 協助規劃、推行、監督部門內部及與社會福利界相關的資訊科技項目。
(註:助理社會工作主任須擔任戶外工作及執行緊急職務;及或須輪班當值、隨時候召或上班候命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16點(每月31,685元)至總薪級表第33點(每月70,090元)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聯絡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k) 作為遴選過程的一部分,獲邀參加招聘面試的應徵者在面試當天須要完成一份書面作業。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聯絡地址(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者為準),信封面上須註明「申請助理社會工作主任職位」。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遞交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證明文件副本[註(7)及(8)除外]。至於持有非本地學歷的人士,則須連同填妥的申請書提交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證明文件副本。
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於2019年12月19日或之前把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郵寄至聯絡地址,並在信封面上及每張文件副本上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及網上申請編號。
申請人已自行報名應考原訂於2019年10月5日並已改期至2019年12月14日在香港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或於2019年12月7日在香港以外7個城市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必須根據註(7)在指定限期前提交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
逾期遞交、未填妥、非使用指定申請書、未提供所需證明文件的申請或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一個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二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42466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0樓1012室社會福利署聘用組
電話: 2574 4395
截止申請日期 2019-12-12 23:59
刊登日期: 2019-11-29

申請摘要

助理社會工作主任 (職位編號: 42466)
社會福利署
總薪級表第16點(每月31,685元)至總薪級表第33點(每月70,090元)
電話: 2574 4395
截止申請日期: 2019-12-12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