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已截止申請
選民登記助理(九龍城)
Voter Registration Assistant (Kowloon City)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3-18 18:00
時薪$59
入職條件
(a)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成績達第2級或以上,包括中國語文科或英國語文科;或
香港中學會考五科成績達E級或以上,包括中國語文科或英國語文科(2007年之前“課程乙”)或具同等學歷[參閱註]﹔及
(b)能操粵語及英語,能說其他語言或方言更佳。
香港中學會考五科成績達E級或以上,包括中國語文科或英國語文科(2007年之前“課程乙”)或具同等學歷[參閱註]﹔及
(b)能操粵語及英語,能說其他語言或方言更佳。
備註:
按此展開...
(a)2007年或之後的香港中學會考「第2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2007年之前的香港中學會考「E級」成績。
(b)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 E 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 2 級成績。
(b)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 E 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 2 級成績。
職責
(a) 協助民政事務處職員準備有關選民登記的工作﹔
(b) 協助民政事務處職員舉行活動,為市民辦理選民登記手續或更新選民資料﹔
(c) 協助民政事務處職員於區內設立選民登記處﹔
(d) 協助民政事務處職員舉行有關選民登記的活動﹔
(e) 協助民政事務處職員處理有關選民登記的查詢﹔及
(f)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有關選民登記的職務。
(b) 協助民政事務處職員舉行活動,為市民辦理選民登記手續或更新選民資料﹔
(c) 協助民政事務處職員於區內設立選民登記處﹔
(d) 協助民政事務處職員舉行有關選民登記的活動﹔
(e) 協助民政事務處職員處理有關選民登記的查詢﹔及
(f)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有關選民登記的職務。
聘用條款
(a) 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r\n(b) 工作期:2020年4月中至5月2日 \r\n(c) 工作時間: 上午9時至下午11時期間不定時按職務所需在任何日子(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r\n(d) 工作地區:九龍城區或其他指派的地點,或須戶外工作
薪酬及福利
每小時港幣59 [可獲額外津貼,以工作期內收集到已核實的選民登記表格(每份港幣3.6)計算,上限為每月港幣992]
《僱傭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其他福利。
附註
(a) 應徵者須帶備香港居民身份證、學歷及工作証明正本及近照一張出席面試。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g)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h)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g)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h)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1)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http://www.csb.gov.hk/)下載。
(2) 申請表格填妥後,須連同學歷及工作證明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親身送交下述查詢地址。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當天下午六時前送達下述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選民登記助理職位\"。申請人如非使用所需申請表格、逾時遞交、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3)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四個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
(http://www.csb.gov.hk/)下載。
(2) 申請表格填妥後,須連同學歷及工作證明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親身送交下述查詢地址。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當天下午六時前送達下述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選民登記助理職位\"。申請人如非使用所需申請表格、逾時遞交、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3)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四個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42823
地址: 九龍紅磡庇利街42號九龍城政府合署8樓
電話: 26213436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3-18 18:00
刊登日期: 2020-03-13
申請摘要
選民登記助理(九龍城) (職位編號: 42823)
民政事務總署
每小時港幣59 [可獲額外津貼,以工作期內收集到已核實的選民登記表格(每份港幣3.6)計算,上限為每月港幣992]
電話: 26213436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3-18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