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位

公司註冊處處長

Registrar of Companies (R of C)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9-11 23:59
月薪$236,650
 

入職條件

申請人於獲聘時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並符合下列條件:

(1) 持有由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2) 在取得相關學歷後具有最少15年工作經驗,其中最少五年須在大規模公營、私營或非牟利機構出任高層行政和管理職位;
(3) 具備卓越領導才能,可有效領導約有500名人員的部門;
(4) 具備良好溝通技巧和人際關係,善於與各階層人士接觸和聯繫;
(5) 具備敏銳政治觸覺,善於識別、權衡和處理政治敏感事宜;
(6) 具備創新規劃的能力,能從策略角度提出有關資源管理的願景;以及
(7) 精通英文(如其他條件相同,同時通曉中文的申請人可獲優先考慮)。

申請人如為香港/認可司法管轄區的合資格法律執業者(大律師或律師),或香港會計師公會會計師或資深會計師,或具備同等資格,則更為理想。申請人如具備公司秘書和公共服務運作方面的經驗,也可獲優先考慮。
備註:
基本法知識評核 –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包括公司註冊處處長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職責

公司註冊處處長掌管公司註冊處,職責如下:

(1) 就公司註冊處的整體運作進行規劃和管理;
(2) 就公司註冊處的運作、業務和未來發展制訂政策;
(3) 就公司成立、文件登記和向公眾提供公司資料方面,提供具效率和成本效益的服務;
(4) 執行和實施放債人及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包括實施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的規定;以及
(5) 執行、實施和檢討《公司條例》以及其他在運作和執法角度屬公司註冊處政策範疇的現行及新增條例和規例。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三年,政府可酌情決定續聘。

薪酬及福利

首長級薪級表第4點(月薪港幣236,650元至251,100元)
福利包括例假及度假旅費津貼、醫療及牙科診療、房屋福利(須受有關的公務員事務規例訂明的申領準則規限),以及其他與這職位相稱的福利。受聘人將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規管,並須向強制性公積金(下稱「強積金」)計劃作出僱員方面的供款。

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受聘人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向強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相等於在合約期內擔任公司註冊處處長所得基本薪金總額的15%。

附註

(1)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受聘,並成為公務員。
(2)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 薪酬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4)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面試。
(5)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 – 聘任」。
(6) 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遞交相關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持有本港以外院校所頒授的學歷,則須把填妥的G.F. 340表格連同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證明文件副本送達「申請手續」部分所列明的地址;這類申請人的學歷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7) 本欄內的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內閱覽,網址如下:http://www.gov.hk。
(8) 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招聘工作以及其他與僱用有關的事宜上。如有需要,有關資料可能會送交獲授權處理有關資料的政府部門及其他組織或機構,用以進行與政府招聘工作及僱用有關的事宜。招聘程序完成後,未獲取錄申請人的個人資料如已無須保留,將會銷毀。提交申請後,如欲更改或查詢個人資料,請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高級行政主任(財經事務)聯絡。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把申請表格[G.F. 340 (3/2013修訂版)]*,連同親自撰寫的信函(詳列認為自己適合出任這職位的理由,以及自獲以往/現時任職機構受聘出任高級行政及管理職位以來所履行的職責),於2020年9月11日或之前**,以郵寄或親身提交方式送達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24樓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總行政主任(財經事務),又或以電郵方式傳送至[email protected]。申請人如獲約見,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三至五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作落選論。

(*申請表格[G.F. 340 (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在2020年9月11日截止日期後收到的申請概不受理。以郵寄方式提交的申請,會以郵戳日期為準;以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截止時間為截止當日23時59分。至於親身提交的申請,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位於上述地址的辦事處會在18時00分停止辦公。)

為免郵件未能及時或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以傳真方式提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認收申請通知書會以電郵方式發出(包括郵寄和親身提交的申請)。為方便聯絡,申請人請盡可能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

所有申請均會絕對保密。

查詢

職位編號: 43371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24樓(經辦人︰鄭志達先生)
電話: (852) 3655 5155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9-11 23:59
刊登日期: 2020-08-21

申請摘要

公司註冊處處長 (職位編號: 43371)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首長級薪級表第4點(月薪港幣236,650元至251,100元)
電話: (852) 3655 5155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9-11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