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 Civil Servants
Part-time
Closed
助理社區幹事
民政事務總署
Closing Date: 2013-04-24 18:00
$36 per hour
Entry Requirements
(a)小六程度或以上;
(b)須有工作經驗;
(c)能操流利粵語、應付日常英語及普通話對答及能閱讀及書寫中英文;及
(d)對運用電腦及瀏覽互聯網有基本認識及有操作簡單影音設備的經驗。
Rema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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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主要在中西區及間中在其他地區工作,或需戶外工作。
(b)不定時工作,須在平日、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Duties
(a)協助社區中心及社區會堂之管理工作,包括:保安、維修、清潔、處理訂場團體使用及交還場地的有關事宜及指導用場人士使用場地設施等;
(b)解答市民查詢;及
(c)處理任何其他指定之適當工作。
Terms of Appointment
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
Salary and Fringe Benefits
時薪港幣36元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安排。
General Notes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How to apply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連同證明文件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11樓中西區民政事務處)。資料如有缺漏或並未附上所需文件的副本,申請可能不獲考慮。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Enquiry
Job No.: 33049
Address: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11樓中西區民政事務處
Telephone: 28523497
Closing Date 2013-04-24 18:00
Publish Date 2013-04-15
Job Summary
助理社區幹事 (Job No.: 33049)
民政事務總署
時薪港幣36元
Telephone: 28523497
Closing Date: 2013-04-24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