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 Civil Servants

合約法庭速記主任

司法机构

Closing Date: 2018-05-25 17:00
$53,300 per month
 

Entry Requirements

申請人必須-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 (b) 具備良好的英文寫作及說話能力,並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c) 具備良好的中文寫作能力及廣東話說話能力,並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d) 具備合共最少七年(i)為香港法院内進行的英文或中文法院程序提供逐字謄寫記錄和/或(ii)根據相關錄音謄寫香港法院内進行的英文及中文法院程序的工作經驗;以及 (e) 具備良好的電腦操作及MicrosoftWord和MicrosoftExcel等資訊科技軟件運用的知識。 (註: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一般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四至六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郵寄或電郵方式)。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Remarks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Duties

1. 根據相關錄音核對英文及中文謄本,以作質素評核; 2. 協助數碼錄音及謄寫服務之電子要求系統的行政工作; 3. 按要求及在有需要時,擬備及更新謄本範本及謄寫指引; 4. 按要求及在有需要時,製備有關謄本/錄音記錄製作/要求的統計數字及報告; 5. 與各組別、部門及承辦商的人員就與數碼錄音及謄寫服務有關的事宜進行聯繫; 6. 到各級法院進行視察,以確保數碼錄音及謄寫服務系統運作暢順; 7. 出席與承辦商及/或其主管的會議,及擬備會議記錄; 8. 協助處理數碼錄音及謄寫服務承辦商提交的發票及文件;以及 9. 按要求及在有需要時,履行任何其他職務。

Terms of Appointment

獲聘用的申請人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兩年。全職工作的獲聘者須每周工作44小時(包括用膳時間),而兼職工作的獲聘者則須每周工作20或24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

Salary and Fringe Benefits

每月53,300元(全職)/每小時314元(兼職)
福利例如休息日、法定假期(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會按適當情況根據《僱傭條例》(第57章)的規定給予。 以全職工作形式獲聘者如能圓滿地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令人滿意的工作表現及操守,將可於合約期屆滿時獲發約滿酬金。獲聘者如獲發約滿酬金,其金額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為獲聘者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獲聘者在合約期內所支底薪總額的10%。以全職工作形式獲聘者可享有每年14日有薪年假。

General Notes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司法機構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職位。 (3)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4) 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司法機構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6) 司法機構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申請職位的殘疾人士如符合訂明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7) 持有本港以外院校及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8)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How to apply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上詳細列明其學歷和工作經驗,包括其就學和就業的確實開始和結束日期。申請人亦須在補充資料表格上填寫他們能夠應付的工作形式和最早可以上任的日期,有關表格可在司法機構網頁(http://www.judiciary.hk/tc/other_info/recruit_ad.htm)下載。申請人須於2018年5月25日下午五時正(香港時間)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補充資料表格連同其所有學歷的正式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和所有註明其僱用期的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副本以郵寄或親身遞交方式送達查詢地址。請注意,任何形式的聲明均不會被接納。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合約法庭速記主任」。 申請人亦可透過上述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即2018年6月1日下午五時正(香港時間)或之前),將補充資料表格及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以郵寄或親身遞交方式送達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和每張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表格、補充資料表格及/或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人,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司法機構不會接收郵資不足的郵件。有關郵件會由香港郵政退回寄件人(如有註明回郵地址)或按既定程序銷毀。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遞交申請表格、補充資料表格及/或證明文件副本的日期。 逾期遞交、資料不全、未妥爲簽署、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沒有夾附補充資料表格及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或使用非指定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的申請將不獲考慮。未能於2018年6月1日下午五時正(香港時間)或之前遞交補充資料表格及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網上申請將不獲考慮。

Enquiry

Job No.: 40190
Address: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3樓司法機構支援部支援人員分組
Telephone: 28672076/28672073
Closing Date 2018-05-25 17:00
Publish Date 2018-05-11

Job Summary

合約法庭速記主任 (Job No.: 40190)
司法机构
每月53,300元(全職)/每小時314元(兼職)
Telephone: 28672076/28672073
Closing Date: 2018-05-2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