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vil Servants

Works Supervisor II

民政事務總署

Closing Date: 2020-07-02 17:00
$22,725 per month
 

Entry Requirements

(a)(i) 持有本港理工大學/理工學院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工業學院頒授的土木工程學或建築學證書,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具備五年擔任建築或土木工程技工的經驗;或 (iii) 完成認可的建築或土木工程技術員學徒訓練,而且表現令人滿意;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請參閱註(1)];以及 (ii) 具中學三年級程度或以上的中國語文能力,或具同等成績。
Remarks
(1)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 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2)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 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Duties

二級監工的主要職責是(a)協助助理工程督察和一級監工就民政事務總署的工程項目進行日常監督工作,包括地盤勘測和實地量度/為總部審核組進行審計視察; (b)協助一級監工擬備工程項目的圖則; (c)協助一級監工備存地盤工作進度報告,以及向助理工程督察和一級監工匯報地盤事宜; (d)為進行工程項目與當區居民和/或地政總署的職員聯繫; 以及(e)執行助理工程督察和一級監工所指派與民政事務總署工程相關的任何其他職務。

[註:二級監工可能須輪班、在正常辦公時間以外或在鄉郊村落/偏遠地區工作。]

Terms of Appointment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 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Salary and Fringe Benefits

總薪級表第9點 (每月22,725元) 至總薪級表第12點(每月27,145元)

General Notes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 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 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j) 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如申請數目眾多,或因其他問題而需要較長時間處理申請,則參加招聘面試的通知期可能會較長。

How to apply

(a)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由於處理申請是以申請人在申請表上填寫的資料為準,申請人必須清楚填妥申請表格。

(b)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送達下列聯絡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二級監工」。以郵寄遞交的申請,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者為準。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 ,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 於截止申請日期及時間或之前作網上申請。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c) 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遞交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証明文件副本。

(d)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連同填妥的申請書提交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証明文件副本。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2020年7月9日或之前把所需的証明文件副本郵寄至下列聯絡地址,並在信封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e) 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其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書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二至三個月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

Enquiry

Job No.: 43203
Address: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29樓民政事務總署聘任及人事組
Telephone: 2835 1544
Closing Date 2020-07-02 17:00
Publish Date 2020-06-19

Job Summary

Works Supervisor II (Job No.: 43203)
民政事務總署
總薪級表第9點 (每月22,725元) 至總薪級表第12點(每月27,145元)
Telephone: 2835 1544
Closing Date: 2020-07-02 17:00